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5-05-05 18:39:00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惠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中共惠州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现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切入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力推进律师党员队伍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律师法律服务领域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推动惠州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直面不足、揭短亮丑,做到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赢得群众称赞。三是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开门搞活动要请群众和当事人参与、让群众和当事人评判、受群众和当事人监督,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四是坚持行业特点的原则。根据律师行业的特点,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有的放矢、不走过场。五是坚持领导带头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带头学”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到党组织带律师所、书记带班子成员、合伙人党员带一般律师党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员“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市律师党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专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形象进一步树立,以实现“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的目标,推动惠州律师事务所走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做优做强做大惠州律师行业。

重点任务:集中解决市律协党委、市律协领导班子和律师党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解决务实风气衰退的问题。市律协党委和市律协班子要把心思用在推动律师工作发展上,要防止出现在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时只重形式不重内容或者“走过场”的现象,着力解律师担任法制副主任流于形式、积极性不高等突出问题。律师所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着力解决律师所内部管理不规范、有章不循、循章不严等突出问题。律师党员要把功夫下到提高专业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上,着力解决服务意识和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解决党群关系疏远的问题。律协党委和律协班子要深入律师事务所,了解广大律师的诉求和期盼,研究提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律师人才培养、扶持青年律师发展、拓展律师新业务、推动律师行业实现税收优惠等措施,积极发现和培养优秀律师加入党组织,真心为律师办一些实事。律师党员要增强服务理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为当事人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诚心接受群众和当事人监督,着力解决职业道德缺失、诚信缺失、办案不尽责等突出问题。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解决党员精神懈怠的问题。律师行业党组织党员要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克己奉公、勤勉敬业,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着力解决不思上进,工作上缺乏创新精神等突出问题。律师党员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着力解决精神慵懒、“小富则安”、不履行社会责任、缺乏担当等突出问题。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解决艰苦奋斗意识淡漠的问题。律师行业党组织党员要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狠刹大肆挥霍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着力解决律己不严、服务意识不强、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律师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着力解决缺乏精神追求、参与赌博、“未富先奢”、炫富摆阔等突出问题。

三、活动部署

我市律师行业参加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到9月基本完成。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是抓好学习教育和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下一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打牢基础。

1.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传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识。

2.开展理论学习。系统学习我党关于群众观点的重要论述、做好新时期律师法律服务领域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各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撰写体会、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中央和省委印发的教育实践活动读本。

3.开展执业纪律教育活动。以群众普遍反映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律师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律师党员依法执业、勤勉尽责、诚信为民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4.以社会实践为载体开展学习。各律师所党支部要注重发挥律师党员职能作用,组织广大律师党员深入开展“三项服务”活动,即以推动律师担任省、市、县(区)、镇四级政府法律顾问为载体,服务党委政府;以推动台资、侨资、中小企业、“三农”、工会等律师服务团的工作为载体,服务市场主体;以推动律师担任“法制副主任”为载体,服务社会民生。律师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要深入村居、深入群众、深入顾问单位等进行体验,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让广大律师党员在实践中提升学习效果。

5.广泛征求意见。各律师所党支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在运用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换位体验等方式听取意见的同时,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市律协党委要广泛征求广大律师会员对律师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律师所党支部要广泛征求本所律师对党支部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征求广大客户对本所及律师党员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组织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夯实基础。

1.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各律师所党支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搞好谈心谈话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基础。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重点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和深层次原因,并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并报党委书记审阅。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律协党委要坚持“真把关、真批评、真治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动会。会上,党委书记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发言既要虚实并举,正视矛盾和问题,又要明确今后整改方向。会后,党委书记要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4.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各律师所党支部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律师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组织生活会要邀请部分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三)整改措施,建章立制

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落实整改方案,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要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为依据,结合律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重点突出、具体细化、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为推进整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抓住查摆出的重点问题,细化整改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时限要求、分工情况,实行党组织书记负责制,明确工作落实的部门和人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方案制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当事人监督,促进整改责任的落实。

2.开展集中治理,解决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律师协会章程》、《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广东省律师行业公约》要求,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围绕解决务实实干风气衰退问题,市律协要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律师所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律师的工作监督,端正律师执业思想,规范执业行为,杜绝滥发虚假广告和违规广告,防止律师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等现象发生。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切实解决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损害群众和当事人利益的问题。围绕解决与群众关系疏远问题,市律协要尽最大努力,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抓紧研究实施涉及广大律师切身利益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税收优惠、新业务研发、人才培养和青年律师扶持等工作举措,积极回应广大律师的期待和诉求。要对律师党员办案接触服务对象、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律师党员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要重视当事人对律师的投诉,坚决依法依规查处私自接案、私下收费、乱收费、收费不办案、办案不尽责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围绕解决艰苦奋斗意识淡漠问题,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接待有关规定。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围绕解决铺张浪费问题,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3.加强党员管理,创建优秀团队。各律师所党支部要以建设“五好党支部”为目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研究出台以优秀团队建设促进群众路线落实的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以“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为核心内容的“书记项目”,着力打造执业为民的律师队伍,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要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律师党员,切实解决律己不严的问题: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律师党员,要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律师党员要限期整改;对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律师党员,要及时严肃查处。

4.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要理顺律师所内部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聘用律师之间的关系,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工作关系,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当事人的委托关系。各律师所党支部要对现有贯彻群众路线规定进行梳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坚决纠正令不行、禁不止、有章不循、循章不严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律师党员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厉行节约及反对浪费有关制度、接待有关管理规定,以及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律师所财务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律师所党支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议程,认真制定方案,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市律协党委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黄育辉任组长,徐焕茹任副组长,成员有曹春和、罗远雄、杨择郡、罗如洪、陈勤、江晓华、叶晨、刘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陈勤任办公室主任。

(二)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活动开展

各律师所党支部要以优良的作风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在保证活动质量的前提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抓好工作推进;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三)加强分类指导,突出行业特色

各党支部要针对律师行业特点,结合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开展律师党员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活动,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搞好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效果

市律协党委将成立督导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交流、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各律师所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律师所党支部要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果,收集报送律师党员服务群众的典型事迹或案例,充分展现活动效果。

(五)注重统筹兼顾,搞好工作结合

各律师所党支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与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打造律师优秀团队相结合,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践行执业为民宗旨相结合,与推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加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相结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六)抓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市律协党委将采取新闻报道、典型宣传、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典型经验;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强化舆论监督,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律师所党支部要注意收集相关素材及时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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