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5 17:50:26
为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现需招募法律服务志愿者,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和司法辅助性等工作。目前,拟在惠城区法院和惠阳区法院开展试点。请高度重视,积极响应,鼓励青年律师、律师助理等法律从业人员参加。
一、招募人数
60人以上(惠城区法院50人以上,惠阳区法院10人以上)
二、招募标准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社会威望高的可放宽至高中文化水平。
2.具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文书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热爱法律公益事业。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募活动属于公益性质。根据有关规定可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发放情况和执行标准待有关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参加本次招募活动的志愿者可在服务单位饭堂用餐,不提供住宿。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一般情况下应保证工作日均能提供服务,确因开庭等事宜不能保证全部工作日提供服务的,应当保证每周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
五、几点要求
1.请各法律服务志愿者认真遵守法院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期间请假或因故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需经服务对象单位同意,并报秘书处备案。
2.请秘书处做好法律志愿服务相关登记工作。
3.根据方便生活和工作原则安排服务对象单位。
服务期间遇到有关问题,可与服务对象单位有关负责人联系,也可以联系秘书处协调相关事宜。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0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回执(附件一)报送秘书处工作邮箱360665983@qq.com。
联系人:蔡雯琪 联系电话:2167023
附件一下载链接:
./uploadfile/2017/1025/20171025052728998.docx
惠州市律师协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