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1 15:33:44
惠律协通〔2019〕6号
关于核对执业二十五年以上律师名单信息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经七届二十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拟对执业满二十五年以上的律师颁发执业贡献奖章。为确保统计信息准确,请做好信息核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成立、在册的律师。律师包括社会律师、公职律师、法援律师。
二、授予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是本会在册正式个人会员。
(二)被授予表彰的律师必须为1994年2月1日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三)执业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四)曾接受过荣誉的,不重复授予。
三、注意事项
1.请核对《执业满二十五年以上律师信息核对表》(附件1)中 的信息,如有变更,请于2月3日前将变更信息报送市律协秘书处。如需在广东省律师管理系统变更律师执业信息,请联系市局公律科办理。
2.没有在附件名单但符合条件的律师可以申报执业贡献奖章,并于2月3日前报送律所名称、律师姓名、执业年限及联系方式。
3.逾期没有报送变更信息或补充申报的,视为无异议。因没有及时变更或补充申报无法获得执业贡献奖章的,本次表彰不再受理申报。
4.本次表彰将公示获得执业贡献奖章律师名单,接受全体会员监督。经核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本会将撤销授予奖章。
电 话:2167023
邮 箱:chenyyhz@foxmail.com
附件:《执业满二十五年以上律师信息核对表》
惠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1月31日
./uploadfile/2019/0131/201901310335378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