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

2019-04-26 10:14:51

各律师事务所: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每年组织一批志愿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的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9〕2号,附件1)、《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的通知》粤司2019〕162号,附件 2的部署安排,须在我市招募一名2019年度“1+1”律师志愿者,将招募我市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地点

今年律师志愿者派遣省份涉及西藏、新疆和新疆兵团、青海、甘肃、陕西、贵州、四川、内蒙古、云南、广西、海南、湖南、山西、宁夏。

二、招募条件和要求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人事沟通和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 25-55 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

三、志愿者有关政策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 号)文件执行。

(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 3800 元。服务于其他地区服务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为3300 元。

(三)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增加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 元。

(四)省律师协会和省法援基金会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放的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对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2000 元。

(五)省法援基金会为每位律师志愿者每年提供 1 万元交通、探亲补助金。

(六)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除了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外,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连续志愿服务 2 年以上的志愿律师,志愿服务期每增加1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 1 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

(七)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参照省司法厅、省律协的做法,对本地派出的律师志愿者给予生活补助。

(八)律师志愿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为参加律师继续购买社保。律师事务所确有困难的,市律师协会帮助解决。

四、报名方式

1、律师志愿者填写《“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 3)一式二份,近期 2 寸免冠彩照 2 张(直接粘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

2、报名表所在地律师事务所认真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明各 2 份

4、2019年4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材料交到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高玮,联系电话:2167311

 

附件:(点击下载)

1.《关于做好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9〕2号)

2.《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的通知》粤司2019〕162

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惠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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