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6 15:32:28
各律师事务所:
目前,2019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正有序进行中,市律协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市律师须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根据《广东省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律师每年度需完成40个课时的培训,否则暂缓年度考核。全市律师须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学习时间,避免在年度考核前集中登录省律师网站,导致网络拥挤,课程无法正常观看。
二、适当延长2019年度的培训课时统计期间
鉴于当前我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律协开展律师业务培训工作带来了不便。因此,将适当延长2019年度的培训课时统计期间,即从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三、完善2019年度业务培训的课时确认
1、律师在延长培训课时统计期间可向市律协补充报告2019
年度通过其他途径参加培训的情况。即律师在2019年度(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参加知名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或律师专业培训机构的业务讨论及学习的,根据前述专业机构所颁发的《结业证书》或提供的证明,由市律协核定其学时。
2、律师事务所在延长培训课时统计期间可向市律协补充报告2019年度本所培训工作的情况。关于2019年度各律师事务所内部开展过业务培训的,由律所向市律协提交培训开展证明,详细说明培训内容、开展时间、培训时长、参加人员等,并附上微信通知或公众号文章等可确认举办时间的证明材料、课件、现场多角度照片(以应尽可能观察到全部参训律师为限度)、签到表等证明材料,由市律协进行培训课时确认(律所举办培训的时间对半折抵本年度培训课时)。
四、关于2020年度律所开展培训的要求
市律协于2020年2月26日下发《惠州市律师协会机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第四条第4点,从2020年开始律所开展培训活动应在活动举行前的10个工作日前将培训活动备案表报本会秘书处备案(表格见附件1),并制作签到表;活动结束当天,开展活动的律师所应当向参加活动的律师出具课时证明。
附件(点击相应附件即可下载):
1.律所开展培训活动备案表
2.惠州市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惠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