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年度考核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要求的补充通知

2020-04-16 15:32:28


 各律师事务所

目前2019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正有序进行中,市律协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市律师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根据广东省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律师每年度需完成40个课时的培训,否则暂缓年度考核。全市律师须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学习时间,避免在年度考核前集中登录省律师网站导致网络拥挤,课程无法正常观看。

二、适当延长2019年度的培训课时统计期间

鉴于当前我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律协开展律师业务培训工作带来了不便因此,适当延长2019年度的培训课时统计期间即从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430

三、完善2019年度业务培训课时确认

1、律师在延长培训课时统计期间向市律协补充报告2019

年度通过其他途径参加培训的情况。律师在2019年度(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430日)参加知名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或律师专业培训机构的业务讨论及学习的,根据前述专业机构所颁发的《结业证书》或提供的证明,由市律协核定其学时。

2、律师事务所在延长培训课时统计期间向市律协补充报告2019年度本所培训工作的情况。关于2019年度各律师事务所内部开展过业务培训的,由律所向市律协提交培训开展证明,详细说明培训内容、开展时间、培训时长、参加人员等,并附上微信通知或公众号文章等可确认举办时间的证明材料、课件、现场多角度照片(以应尽可能观察到全部参训律师为限度)、签到表等证明材料,由市律协进行培训课时确认律所举办培训的时间对半折抵本年度培训课时

四、关于2020年度律所开展培训的要求

市律协于2020年2月26日下发《惠州市律师协会机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第四条第4点,从2020年开始律所开展培训活动应在活动举行前的10个工作日前将培训活动备案表报本会秘书处备案(表格见附件1),并制作签到表;活动结束当天,开展活动的律师所应当向参加活动的律师出具课时证明。

 
附件(点击相应附件即可下载):
1.律所开展培训活动备案表
2.惠州市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惠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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