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律协通〔2022〕17号
关于印发惠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监事会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惠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为充分履行监事会职责,规范行使监督职权,经惠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监事会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监事会设立四个工作小组,分别由监事长、副监事长任组长,实现对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秘书处、委员会履职监督的全覆盖。徐焕茹监事长负责监事会全面工作,三位副监事长及其他监事按照如下分工履职。
第一组:组长为徐焕茹监事长,组员为罗炜炜监事,对接理事会、会长、秘书处和秘书长,出席会长办公会、秘书处会议和其他各项重要的履职活动,对应联络监督会长、秘书长及其工作;
第二组:组长为吴建伟副监事长,组员为陈文涛、翁石强监事,对接曾韵冰、李天湖、李晓虎副会长及其分管的委员会,出席该等副会长主持的或其分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其他各项重要的履职活动,对应联络监督该等副会长及其所分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三组:组长为甘莉副监事长,组员为阳永红、江迪彪
监事,对接梁小军、郭志武副会长及其所分管的委员会,出席该等副会长主持的或其分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其他各项重要的履职活动,对应联络监督该等副会长及其所分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并协助监事长分管监事会制度建设及会议组织;
第四组:组长为熊仲民副监事长,组员为徐稳、谭展龙监事, 对接钟君安、谢文辉、刘声平副会长及其所分管的委员会,出席该等副会长主持的或其分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其他各项重要的履职活动对应联络监督该等副会长及其所分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惠州市律师协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