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律师业务培训讲座征询意见的通知

2015-04-16 18:48:00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律师业务指导与培训委员会在举办律师业务培训前需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征询关于讲座主题的意见。因此,律师业务指导与培训委员会拟定了今年的业务培训计划,现将培训内容通知如下:

1、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吴光荣,在4月25日举办《实践感悟:也谈作为科学的法学》讲座。我市部分律师已听过该讲座,认为吴法官的讲座理论水平高,对律师具有很强启发作用。

2、最高人民法院新近颂布了关于适用民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条款多达552条,属迄今为止条款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其条款数量甚至远远超过了此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任何一部法典。因此,本委计划邀请知名学者或最高法院的法官,就该重要的司法解释专门为全市律师举办一次讲座,该讲座争取在2015年6月30日前举办。

3、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或省高级法院行政庭法官,就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举办专题讲座,争取在2015年8月30日前举办该讲座。

4、根据最高人法院在深圳设立第一巡回法庭的最新情况,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法官举办关于巡回法庭设立的意义及民事再审案件审判实务的讲座,该讲座争取在2015年11月30日前举办。

5、邀请法学教授或知名律师举办刑事诉讼法律实务讲座,讲座主题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有关的刑事诉讼法律实务问题。该讲座争取在2015年12月30日前举办。

以上讲座时间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略作调整各律师事务所可对上述计划提出建议意见,如果有建议意见,请与律协秘书处联系。

 

 

 

                            惠州市律师协会

  二O一五年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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