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6 10:48:11
会议对“法制副厂长”网络平台的建设事项、建立与惠州市企业家协会、惠州市企业家联合会和惠州市台商协会关系常态化服务机制一事、完善为驻惠部队提供停止有偿法律服务一事等进行了部署和分工。同时,会议决定近期开始对在全市推行律师担任“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进行专题调研。
会议还对如何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如推荐律师担任“法制副区长”、“法制副县长”制度进行了探讨,并对律师如何在精准扶贫共建克难工作中发挥专业作用发表各自意见。
会议最后,李天湖副会长和谢文辉副监事长对公共委2017年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并希望公共委2018年能继续秉持良好的精神和态度开展协会工作。
供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委员会
审定:李天湖
编辑: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