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律协首次组织实习人员宣誓暨集中颁发实习证仪式

2019-08-13 0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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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修订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惠州市律师协会于
2019年8月9日上午在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实习人员宣誓暨颁发实习证仪式。宣誓仪式由徐焕茹副会长担任领誓人,罗远雄副监事长担任监誓人,宣誓仪式由实习委常务副主任康子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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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仪式结束后,徐焕茹副会长及实习委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向在场的18名实习人员颁发了实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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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黄奋远作为实习人员代表发言,他表示,宣誓是实习人员对党和人民的承诺,也是对国家法治建设的承诺,更是对自己的承诺,作为实习人员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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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焕茹副会长向参加宣誓仪式的实习人员寄语,他说:“市律协依据《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首次组织实习人员参加宣誓,标志着实习人员宣誓制度在我市正式实施。你们作为首批参加实习宣誓的实习人员进行的庄严宣誓,一方面证明你们所获颁的实习证是有效的,另一方面说明你们对待实习的态度是认真的。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希望你们认真践行承诺,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勤奋实习,顺利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培养、累积执业技能,成就自我,超越自我,为我国的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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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罗远雄副监事长发表了监事意见,他表示宣誓仪式符合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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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实习委)副主任刘国藩、委员王健明、林智强、律协秘书处副秘书长、实习委委员李羡果、38名实习人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供稿:陈咏颜

审核:李羡果

审定:徐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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