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律师协会主持召开新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座谈会

2019-08-13 15: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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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平等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用工自主权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加强律协与我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的沟通,发挥律协的积极作用,促进律协与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在案件调处过程中形成有效合力,共同解决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保驾护航。由惠州市律师协会主办、惠州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协办的
“新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座谈会”于2019年8月9日在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隆重召开,惠州市及惠城区人社局谢锋、冯明柱、蓝隽、李化昌、吴震、刘丽莉、严伟达、庄宝叶等多位领导专家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参会人员还有惠州市律协副会长叶晨、监事魏宏强,劳专委主任刘家
、副主任练汉忠、秘书长阳安中以及劳专委委员黄旭辉、师斌、黄志雄,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主任邓耀文、副主任池燕,参会人员共计四十余人。

会上,叶晨副会长感谢参会人员对座谈会举行的支持,说明此次交流是为了聚焦新形势下劳动争议热点话题,更好地总结各位人员的实践经验与理论经验,为处理该类问题提供方向性的指导。

邓耀文主任对参加本次座谈会的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本次座谈会有利于加强法律共同体的沟通,有利于对多发性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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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中,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上班如何认定法律关系?”“申请认定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高考结束,已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未入大学前的暑假期间以学生身份在企业勤工俭学,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等热点问题多方展开了热烈的交流,进行了深入探讨。参会人员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共同分享了处理该类纠纷的经验,交流心得,共同探讨如何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平衡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专委主任刘家峰在会议中表示,在此之前市律协劳专委曾与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过一次研讨交流会,本次活动是在原有交流基础上的提升,加强劳专委与劳动仲裁机构建立新型的合作互动关系,如律师加入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劳动仲裁机构聘请律师担任重大案件评议员等形式,搭建持续稳定的交流平台,希望通过本次座谈会,提高业务技能和对彼此的职业理解,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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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最后环节,叶晨副会长代表市律师协会向惠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惠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赠送纪念品。

 座谈会结束后,参会人员表示受益匪浅,表示今后将加强之间的交流,分享更多的工作学习经验,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拟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审定:叶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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