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财务管理 强化措施责任 ——市律协七届六次财务委工作会议召开

2019-08-23 15: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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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下午,市律协七届六次财务委工作会在市律协党建活动室召开。市律协副会长曾韵冰、分管副会长李天湖财务委主任欧阳俊胜、副主任钟新乐、胡文军秘书长陈振及财务委其他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市律协监事会副监事长罗远雄市律协秘书处副秘书长李羡果及秘书温蕾列席会议。会议由财务委主任欧阳俊胜主持。

    一、讨论制定市律协相关财务管理办法草案

    为加强律师协会的财务管理,根据会长办公会的工作要求和财务委本年度的工作计划,本次会议讨论制定了《惠州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草案)》、《惠州市律师协会差旅费管理办法(草案)》、《惠州市律师协会会议(培训)费管理办法(草案)》、《惠州市律师协会接待费管理办法(草案)》、《惠州市律师协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草案)》等五个财务管理规范草案,并将提交给会长办公会审议

    二、积极推进2019年下半年工作

进一步加强财务委的工作,会议积极推进下半年工作,明确1.继续开展律师行业税负工作调研;2.适时组织律所财务人员财税知识培训;3.加强财务审核工作、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兄弟协会先进经验4.调研会员福利问题理好会长办公会交办的其工作,等等

、审了协会上半年财务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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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中,财务委员们还认真细致地审阅了律师协会上半年的财务账册,对财务建账报制度提出了建性意见。

四、会议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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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韵冰副会长对七届财务委成立来的工作作了热情洋溢的总结发言,肯定了七届财务委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赞扬了财务委委员们兢兢业业的默默付出,希望财务委今后在李天湖副会长的领导下,保持初心,不违本心,不负重托,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敏感性,继续努力工作,为会员们管好财、理好服务好会员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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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湖副会长高度评价了财务委员会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对今后的工提出了要求,希望今后的工作中,财委会要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努力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管好财、当好家,服务律师会员,在今后的工和中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五、监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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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远雄副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发表监事意见,对财务报账方式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财委会的工作及本次会议均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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