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湖副会长参加“喜迎新中国70华诞•弘扬‘1+1’志愿精神——律师公益工作交流会”

2019-09-26 15:35:00

\
    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华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司法部关于积极传播律师行业正能量的精神要求,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指导、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深圳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喜迎新中国70华诞•弘扬‘1+1’志愿精神——律师公益工作交流会”于919日在深圳雅枫国际酒店召开。

司法部原副部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秘书长张建华、副秘书长宫永德,广东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杨锡武、律师工作管理处副处长杨泳,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吴波、副会长叶乃锋,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兼省律协副秘书长史璞松及有关省份的法律援助基金会领导出席了本次活动。我会副会长李天湖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之一参加了交流会。

 \

司法部原副部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讲话

张彦珍理事长表示,本次活动体现了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有关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精神要求方面的创新与实践,办得很成功,很有意义。她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充分发挥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的资源整合作用,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共建共享度;三是形成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合力,服务脱贫攻坚。

 \

广东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杨锡武讲话

杨锡武副巡视员在讲话中主要表达三方面的意思:一是对投身1+1”志愿者事业的律师们表达致敬;二是介绍广东省开展“1+1”工作有关情况;三是对下一步更好开展律师公益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他提出,要适应新时代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践行为民初心,加大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力度,推动“1+1”行动再创新成绩。

 \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叶乃锋致辞

叶乃锋副会长对出席本次交流会的领导嘉宾、各兄弟省市的嘉宾代表、志愿者律师表示诚挚感谢和热烈欢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志愿者们发扬“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努力克服工作、生活困难,积极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融进去、站得稳、有作为”,尽心尽职地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服务,树立了广东律师良好形象。

 \

\

李天湖副会长作经验分享

交流会上,李天湖副会长作为1+1”志愿律师代表之一,分享了他在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开展法律援助的故事和个人感悟。

>关于我们

  • 会长信箱
  • 秘书长信箱
  • 手机官网
  • 协会电话:0752-2167023
  • 传真:0752-2160844
  • 协会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5号佳兆业中心ICCT2栋14楼12,13室
loading
  • 扫一扫,关注协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