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9 16:19:00
为解决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个别村(居)法律顾问履职积极性不高、履职形式化、履职能力不强及工作职责范围不明确等问题,为更好地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2019年11月16日上午,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培训在惠州西湖大剧院顺利举行。
本次专题培训由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律师协会主办,惠州市律协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承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余雨植、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副科长王德超、市律协会长杨择郡、副会长徐焕茹、副会长叶晨等参加了培训讲座。各县(区)司法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务负责人、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和市律协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培训。市律协副会长张福群主持了此次培训。
张福群副会长代表市律协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阐明举办本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请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做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广好先进典型。
本次专题培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昌传达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对本次培训动员讲话及对今后一段时间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刘永昌副局长全面传达11月14日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动员法律顾问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针对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等形式主义现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专门整改措施,并予以认真落实。
刘永昌副局长要求全市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鼓励创新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以及村(社区)法律顾问),推广好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及考核机制等。
第二部分为刘声平律师作《明确职责、改进方法,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专题授课。
刘声平律师通过回顾“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创设背景和历程”、重新认识“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政策制度”和重点解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三板块,让村(居)法律顾问不忘制度创设初心,牢记律师责任使命。
刘声平律师提出做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方式方法:双向选择的服务机制、有进有退的选配机制、组团服务的方式方法、建立重点村居目录的方式方法、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和评选优秀课件、评选优秀人物和典型案例的方式方法等,以“一增一减一宣”三字诀从定性解析的角度概括提出六项方式方法,希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做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三部分为韩宁律师作《重新认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新时代村居问题的特点》专题授课。
韩宁律师通过幽默诙谐的语言和图片,定量分析村(居)法律顾问履职不到位和村(居)目前普通存在的土地、自然资源和集体利益分红问题得不到解决,归纳新时代村居问题的五大特点为:新,与时政修法密切相关;变,政策灵活;冷,不是律师常见问题;旧,历史遗留难题;专,要请教社科院广州大学教授。
市律协会长杨择郡作培训总结发言,对本次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培训的工作学习和会议动员予以充分肯定。杨择郡会长认为做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
活动最后,杨择郡会长感谢市司法局领导对此次培训的重视,同时感谢授课律师为我市村(居)法律顾问上了一堂内容丰富、实操性强的精彩课程,让我市律师进一步明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要求的同时,抱以更大热情服务村(居)、服务群众。
拟稿:李巧珍
审核:刘声平
审定:杨择郡、张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