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与党支部挂钩联系制度

2015-08-10 14:48:22

惠州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
与党支部挂钩联系制度
 
    为了加强我市律师党建进一步深化党委委员与党支部挂钩联系工作,巩固既有成果,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强化律协党委对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根据落实近期党委会的要求和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结合我市律协党建工作实际,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我市律协党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市律协党委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组织保证,确保我市律师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推动我市律师工作科学创新发展。
    二、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关于律师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市律协党委的重要安排部署,并抓好督促落实;每年至少在所挂钩联系党支部上一次党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
    2、了解掌握所挂钩联系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围绕本本支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情况。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培养和发现典型,宣扬和褒奖先进党支部和表现突出的党员,对后进党支部和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做好转化工作;
    3、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督促所挂钩党支部认真落实党支部生活七项制度(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支部组织生活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落实,提高和增强党内生活的质量和活力;
    4、指导所挂钩联系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指导性计划任务;
    5、深入所挂钩联系党支部具体指导,反映和帮助解决挂钩联系支部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6、主动征求所联系的基层党支部对律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律协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律师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7、开展调查研究,对基层党建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联系点工作经验,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具体要求
    1、每年至少要到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和指导,搞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各基层党支部活动开展的情况;
2、党委委员每人要建立一套有关联系情况的档案。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3、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联系支部,了解和掌握支部班子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通过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增强他们的自富能力;
4、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联系点要形成情况通报制度。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
5、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的党员树立榜样。
6、抓好律师党建探索创新工作。针对所联系党支部的现状,结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求,积极研究探索推进律师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确保我市律师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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