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聘任市政府特聘法律顾问公告

2017-09-15 11:36:36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特向社会公开聘任市政府特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数:6名。

    二、聘任范围:惠州市辖区范围内。

    三、聘任形式:兼职。

    四、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在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并愿意以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协助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五、聘任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六、聘任期限:四年。

    七、应聘报名时间:20179152017925

    八、应聘报名地点:惠州市法制局法律顾问科。

    九、选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惠州市法制局法律顾问科报名应聘。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惠州市人民政府特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一式两份(格式详见附件);

2.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务优势及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等;

3.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及相关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

市政府成立专门的选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考察,按照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具体人选。

(三)公示

拟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法制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政府审查确定,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芳芳,谢文晶,联系电话:0752-289298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区江北云山西路六号行政中心五号楼7707室。邮编:516003。应聘同时应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k2892982@163.com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特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791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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