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8 09:47:35
第六届仲裁员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惠州仲裁委员会章程》,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七届仲裁员。
一、聘任条件
申请人员须身体健康,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承认《惠州仲裁委员会章程》、遵守《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8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报名须知
(一)所有申请人员均需填写《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第六届仲裁员因聘期届满且申请续聘的,亦应填写)。
(二)《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作为本通知附件可到本委官方网站(http://zcw.huizhou.gov.cn/)下载或到本委行政科领取。
(三)申请人员同时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职务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主要学术成果明细及复印件。未予聘任人员,本委不解释任何理由,所交材料恕不退还,本委将对材料谨慎保密。
(四)经过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审批等程序后,本委将公布第七届仲裁员名单。
(五)报名日期及地址:2018年8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惠州仲裁委员会行政科。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长寿路23号 邮编:516001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2-269 6876
惠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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